2020.06.05
同人不以盈利为目的。同人不会“贩卖”
不管在同人志即卖会上买了多少作品和周边,你都不是“顾客”
“哇!终于买到喜欢的社团新刊了!”这句话,大家应该也说过吧?
同人是指“志同道合的人”。不管是否加入了社团,只要彼此产生了共鸣,“大家就是同人”。也就是说,这里不存在“买卖”或“生产者与消费者”的关系。
原则上讲同人社团在同人即卖会上经手的并不是“商品”,而是“分发物”;不是“贩卖”,而是“颁布”(日语发音HANPU)。叫法不同,意思也会完全不同。如Comic Market一般会被称为同人志即“卖”会,这与同人活动的本意其实是不符的。事实上,参加同人志即“卖”会的人不是顾客,他们只是大会的参与者。
同人们希望将自己的作品以及想法志向与尽可能多的其他同人分享,并只收取少量费用来支付出版或制作费用。在日本,用“颁布(HANPU)”这个词,意思是分发给别人。那为什么不用“配布(HAIFU)”而使用“颁布”这样晦涩难懂的词呢? 因为“配布”在日语里含有“散发”的意思,他们不希望像街上发传单的人那样随处散发他们的作品,而是希望通过作品与参加即卖会的人之间建立一种互动的关系。
“颁布”(HANPU)就是介于“贩卖”和“配布(HAIFU)”之间的比较符合同人活动意义的词。
顺便说一句,“頒布”这个词还用在神社的护身符和御朱印上。尽管神社会收取一些费用,但这样做并不是为了赚钱,所以也不能说是在“贩卖”。而是以“初穗料”(类似中国的香油钱)的名义收取,用来供奉神明以及维持神社的日常开销。
从法律上讲,同人即卖会是盈利性活动,但我们不能忘记初衷。
同人即卖会是“所有社团,所有人都能平等参与并享受的一项活动”。同人活动不应该是以赚钱为目的,而是为了把自己的想法和主张转化为现实跟大家分享。其实是一种非盈利性活动。但法律是把任何涉及金钱往来的活动都划归为“盈利性活动”。这一点我们需要了解。
最近我们听说,因为制作同人志和CD变得越来越容易而且越来越便宜,引得一些社团开始为了牟利随便加价,拿去同人志即卖会上赚钱。
而且会经常听到,有人把负责售卖的人称为“URIKO(中译:店员)”,把来购买的人称为“KAIKO(中译:买主)”。
如果“颁布活动”(HANPU)变成了文字游戏,大家开始认真地赚钱,同人文化会慢慢消亡,同人即卖会也会变成“一群业余团体的促销活动”。我们希望每一位活动参与者都能认真对待,不忘初衷,将进一步发展同人文化作为我们前进的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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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er
Sato Shiro
Translator
Kinka